凡才肌

君为袖手旁观客,我亦逢场作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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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 / 野合万事兴(一)

如标题所示,这是一篇铺垫略长的车。起名废于是就直接用了歌名,毕竟这个标题非常信达雅(不)。迷之设定,迷之剧情,就是想写点干柴烈火噼里啪啦而已。

可以配合一下这首歌一起口味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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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合万事兴》




入冬后大约有个把礼拜了,天是料峭地冷,这种冷法怕是比九寒天里头还要叫人难受,正儿八经冷起来没几天也就习惯了,地里干活的人偏最怕这样没个准备地猛然变天。头几天分明还只是夜里头觉着从地底下冒点凉气,一大早摸黑去山头上砍蒿柴的时候时不时还能满头大汗的,转眼现下里土疙瘩都冻得像石头一样硬,踩上去的时候隐隐地硌着足底,纳了十层的软布鞋底都杠不住。

 

吴邪两手抄着袖口,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一片尚未秋耕完的田地,从正北边急匆匆地奔回来。脸色不太好,大约是给冻的,他边走边跺着脚,上牙和下牙战战兢兢地直打磕巴。

 

又是擦黑回来,心里不免丧气,怕是又赶不上晚饭了。

 

于是又加紧脚步,缩着脖子急赶慢赶,方才瞧见南面那边老宅子上头徐徐冒起的青烟,约莫是烧了最干爽的黄豆草和干秸,是这方圆几十里最热闹的炊烟,烟里头夹着大米特有的香味,给这初冬傍晚带来丁点殷实的暖意,正是吴家的灶台。

 

与他差不多一道回来的还有几个幺牛耕地的下人,两人正扯着牛绳将几只水牛朝宅子东边不远处的牲口棚里赶,剩下的都扛着鐝头,外褂脱掉了搭在肩上,擦着汗,那样子看上去热得就差头顶上冒烟了。吴邪迈进大门的时候朝他们瞥了一眼,心道怎么这么多不怕冷的。

 

“爹!三叔!”堂屋里灯火通明的,隐约瞧见正当中那张八仙桌前坐满了人,人还未进屋,他先远远招呼了一声。

 

“你个小崽子,再回来晚一点稀饭都没得喝!”

 

果不其然他三叔先冲他吼,吹胡子瞪眼睛地拿烟斗磕磕桌角,才愤愤地叼到嘴里。吴邪走进来一看,好家伙,每人面前的碗筷空荡荡干净净地摆着,满桌子菜盘上还一份一章规规矩矩地龛着碟子,想是都还尚未开动,估计是怕给放凉了。

 

“哎?你们……你们还没吃呐?”吴邪有些不知所措,讶然道。

 

“你还好意思问?见天在外面蹦跶不着家,玩到不知天色早晚,我看你就住到人老解家去吧,赶明去跟你解叔商量商量,把你讨给他家当儿子得了……”

 

话音未落,坐在主位上的他老爹一摆手,声音不怒自威道:“回来这么晚,家里有客,还偏叫客人同我们一起等你,这成何体统。”

 

他刚想反驳“我怎么知道今日刚巧有客人来着?”一想语气不合适,于是道:“我不都说了嘛,晚饭不用等我,我去找潘子哥一块吃就好。”

 

正要转身,吴邪突然一顿,这才注意到坐在他三叔右边的老头子。

 

“这是今日的贵客,城北的陈老爷。”吴三省接茬,咳了咳,“你四阿公。”

 

吴邪迅速弯腰做了个揖,“四阿公好,我是吴邪。”

 

这老头看上去至少有七十岁了,留着山羊胡子,瓜皮帽底下的头发都花白了,双眼略有浑浊目光却锐利得要死,他没接腔,只是带着笑意冲吴邪点点头。奇怪的是,吴邪并不能从他的神情中感受到这个年纪老人家该有的慈祥与和蔼,反而让他觉得浑身不舒服,让他想到了夏天稻田里突然钻出来头的毒蛇,不由得觉得四肢更冷了。

 

三叔眼珠在各人面上转了转,见吴邪面带尴尬,无奈地吐了口烟,手背朝着他摆了摆,“潘子在偏厅,也正准备开饭呢,快去吧。”

 

他一脸谄媚地冲他老爹和三叔笑笑,便脚底抹油一鼓作气地溜了。

 

 

 

 

 

他过来时发现一旁的柴房门口放了两个黑漆的大木箱子,拿脚踢了一下,还挺沉的,以前在家里没见过,也看不出什么名堂。

 

这可不奇怪,他不远不近就听见潘子不知跟谁唠嗑的声音,往常如果吴邪不来跟潘子这边搭伙,他左右不过一个人吃,跟谁说话呢,这总不会是自言自语吧。

 

走进来发现屋里确实不只潘子一人,他看到漆黑的发顶,一个深色的身影背对着他坐在桌前。

 

潘子正给自己的白瓷盅子里倒酒,见吴邪进来了,冲他笑笑,是他常有的那种憨憨的笑容。吴邪笑呵呵地上去捶一拳他的肩膀,潘子叫他赶紧坐下,说:“唷,三爷果然没猜错,小三爷你今个还真是又跑来蹭我的饭吃。”

 

“可不嘛,我爹跟三叔都在伺候姓陈的老头子呢,那老头太可怕了,跟他坐一桌吃饭我估计比去后山上捡大粪还可怕呢。”

 

吴邪哼了一声,夹起一筷头白米饭朝嘴里送的时候,不由得撩起眼皮看向对面的人,那筷子便停留在双唇间被他含着,没有及时收回来,他感觉到那几粒米根本不用嚼的,八成直接就化在他嘴里了。

 

对面的青年也在静静地盯着他看。

 

他很年轻,看起来可能比吴邪还要小两三岁,身上穿着一件藏青色的粗布厚短衫,很整洁,皮肤比吴邪见过的大多数男人都要白一些,漆黑黑的碎发半盖在眉毛眼睛上,眼尾有狭长的阴影。

 

吴邪当机了一般瞪着他,心想这哪来的俊俏小白脸。青年也依然看着他,他的瞳仁比他的头发还要黑,深潭一样黯黯沉沉的不透光,不带什么明显的情绪。此时此刻他嘴里分明没有嚼动什么食物,可吴邪很清楚地看到他的食道很快速地吞咽了一下,立领后面的喉结迟疑着滚了滚,然后慢慢地把手里筷子放到自己的碗面上,发出叮的一声。

 

潘子回了个神,突然一拍自个儿脑门,叹道:“哎呀忘了介绍一下了。”

 

他拍拍对面青年的上臂,“这是张起灵张小哥,是外头陈老爷家带来的伙计,要留在咱家干几天活来着。”

 

吴邪一愣,“干活?干啥活?”

 

“要修缮祠堂这事,三爷念叨好久了你不是不知道,陈皮这人虽然脾气古怪,但手底下的人木工活做的确实没得说,再者老爷生前跟他也打过不少交道,不看僧面看佛面嘛。”

 

“噢……这事儿我也听说了,没想到三叔这么快就谈好了。”

 

“这算什么,三爷干什么不是当机立断,依大爷的性子恐怕又不知要托到何时了。”

 

吴邪慢慢地点了点头,然后阖上了嘴。他老爹比起三叔确实优柔寡断了些,做事总是前想三后想三的,还好自己的性格综合了两个人这方面的特点,至于他二叔,常年在外不着家,不提也罢。嘴里嚼着白菜,感觉尝不出什么滋味来。两个人一来二去道了不少关于此事的谈话,话题的正主却依然一言不发地低着头,重新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吴邪夹了一块肥嫩流油的坛子肉,伸长了手将它撂到对桌人的碗里,笑吟吟地说道:“小哥你是木匠?那你会做鸟笼子吗?”

 

他等了半晌,感觉嘴角的笑意都快被冻住了,这才见张起灵轻轻地点了下头。

 

吴邪心想这个人还真是秉承着沉默是金多说不宜的道理,还不如木头疙瘩,倒像个拧不开盖的闷油瓶子。

 

 

 

 

 

 

 

修缮祠堂不是件易事,吴家在这乡镇里虽算不上甲一方,也不像老霍家一样是世代的缙绅,但那也是有头有脸的富绅一脉,手底下庄客佃农少说也有几百户,百年以前也是一朝香火鼎盛,当年的祠堂建的自然也是顶好的,只不过百年业已去,放在当初再好的东西都成了老物件,有些乏善可陈,用吴三省的话来说就是得改革改革。

 

陈皮阿四吃过饭后没一会就走了,一来身为大家主确实也忙,二来可能喜欢端着,。

 

潘子把他留下的那个伙计小哥安排在客房暂住,就在吴邪房间的前面,往前走一径再绕过去就是了。

 

其实一般雇别家的工来上门做事,普通人家都不像这样安排,大多数都是工匠早上一早赶过来,把吃饭用的家伙什都带着,白天闷头干活,撒黑了再赶回自己家,晚上那一顿饭,东家管还是不管都不定呢,全看东家做人做事地不地道。这都是吴邪听潘子说的,吴家人做事喜欢周全好看,况且对方是陈皮阿四,来干活的还是他手底下最出名的伙计,就不照一般规矩来了,直接跟贵客似的请到府上暂住着。他老爹的意思是,陈家离这可足有几十里地,小师傅整天大老远的跑来跑去确实也不太像样子,就算是请来的人,也应当体恤一些。

 

晚上吴邪刚躺下时一点也睡不着,他翻来覆去地想起白天秀秀说赶明儿送他一只鹦哥的事,可鸟笼子还没打,往哪儿搁呢?难不成搁裤裆里么?

 

结果第二天早上起的很迟,巳时才爬起来。

 

这日实在太冷了,比冻得昨个还厉害,吴邪觉着有些受不住,吃过午饭也不像往常一样跑去北边找解语花玩了,他闷闷地想,其实不找他玩了纯粹是作践自己,于小花根本没什么影响,小花没人玩的时候就坐马车去城里面找乐子,他最爱听城里小歌班的戏,那时候这里还不时兴呢,戏词也是诨诨的,丝弦乱耳,明明暗暗地藏着些风流艳宵,小姑娘听了都要面红,小花倒是乐得能听一下午不带闷的,借用他的话来说,这就是大俗即大雅。

 

其实他爱找小花玩儿还有个原因,这现下里不管是同他一般大的,还是比他小些的,早就都成家生子了,比方从小一起玩过的齐家小子,现在俩闺女都会满地跑了。

 

也就解语花跟他一样也没个着落,跟他不同,小花不成亲的原因是他自由自在惯了,俩光杆子才总凑一块玩。都是家里惯的,吴邪觉着自己其实是肆宠生娇,二十四岁了跟十四岁时也没什么区别。

 

他没脾气地换上他老娘找人新裁的夹袄,刚做好当日他还嫌弃得不行,款式倒是没什么,问题是衣服是由染成朱红色的阴丹士林布做成的,吴邪皱着眉朝他娘抱怨“秀秀现在都不穿这么红的了。”他娘才不管呢,只一个劲儿地说好看好看,多喜庆啊,咱家就你一个疙瘩,还不穿得打眼一点儿呐?他穿上后抻抻四肢才发觉真他娘的暖和,又往领子里塞一圈兔毛围脖,这才觉得浑身舒服,开始抄着手在院子里瞎转悠。

 

院子里一般这种时候没什么人,该忙的都在前院忙,他老爹和二叔最近忙着各家租户秋耕的安排事宜成天在外边跑.秋耕是农人一冬最重要的活,以往这种时候就会面临鐝头工不够的问题,交九之后天寒地冻,就更加耕不成了,倘若秋地耕不好,或者错过了好的时节,春天的开谷就成了大问题。

 

入冬天黑的早,祠堂里更是比别处要暗,张起灵酉时便收了工回住处休息。

 

吴邪见他扛着个大箱子迈进来,看起来毫不费力,跟散步似的,心里暗暗佩服,又想道果不其然这俩箱子是他装木工法器和工具用的。此时此刻他正蹲在院子里的枇杷树底下逗西藏獚玩,他翻过这小东西的肚皮,两指捏它长着毛毛尖儿的小鸡鸡,那四肢一齐乱扑腾的傻样把吴邪给逗得咯咯直笑。

 

张起灵照旧准备把箱子放置在柴房旁边的檐子下,吴邪隔着棵枇杷树望向他那边,这才注意到,张起灵像他家那些干活回来的佃农下人一样,把外衫脱了,只穿着一件米白色的汗背心马褂,就跟大街上的拉车夫一样的打扮,头上身上都是细汗,微微喘着,他弯腰把重物放下时两只手臂绷起的肌肉线条就像起伏的山丘,游走在肌肉上方突起的经脉便是群山间错落的碧水长河。他抬起胳膊抹着额上的汗时,从吴邪的角度恰好能清楚地看到腋下繁茂的深色毛发。在初冬灰败的黄昏天光之下,这场景看上去有一种荒唐又虚幻的感觉。

 

吴邪蹲在树边,感觉心头有什么东西突突直跳,震得太阳穴隐隐作痛。倏忽间莫名地想起了《牡丹亭》里头的一段唱词:

 

——偶然间,心似缱,梅树边,似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更加荒唐。

 

他以前上私塾之余也偷偷看过一点偏门的闲书,牡丹亭算其中佳作,他看了许多遍,也记得最清楚。

 

“小哥,你咋就这么热呀,看我穿得多厚。”吴邪拢着袖子搓搓手,站了起来,单手托着狗,有些不好意思地一只手扯了扯打皱的衣摆。

 

张起灵显然早已看见他,只是没吭气罢了。转过身很淡定地看着他,还是那种无风无浪的眼神。

 

吴邪天生好脾气,对于热脸贴冷屁股这种事向来没什么自觉,便咧嘴冲他嘿嘿地笑笑。

 

“很好看。”张起灵看着他说。

 

“唔?你说我这袄子吗……?”

 

他一句话还没问完,怀里揣着的小狗突然挣扎着四条短腿蹦了下来,吴邪赶忙哈着腰一步一步地追上去,别看这小畜生个子小得像只猫一样,乱蹿起来速度可快了,跟兔子似的。

 

吴邪埋着头正捋着西藏獚的前行轨迹一路追过去,双手一顿猛扑,眼看就要揪住小东西的尾巴尖了,谁想这玩意儿一个冲刺就飞到什么人的脚上去了。

 

吴邪只感觉突然眼前的光被一片黑影完全挡住,轻微的眩晕感和一种无法言明的冲动一同朝他袭来,他正想站起身或者朝后摔坐在地上,却突然他被人摁住了肩膀。

 

他惊慌地抬起脖颈,发觉自己撞到了张起灵的腰间。

 

此时,吴邪正保持着半蹲在张起灵腰际的姿势,条件反射地睁大了双眼,昂着头从下往上看着上方正摁住他肩膀的人。

 

张起灵的跨部距离吴邪的脸只有大约一拳的距离,下面的人眨眨眼,这距离近的过分,他成年后从来没有跟一个男人贴的这样近过,甚至能感觉到对方身上冲出的热气和汗珠挥发出的水汽,鼻腔里闻到一丝出汗味后特有的男性的味道,带着暖烘烘的意味,像浑厚的麝香,夹杂着一点从来没闻过的苦涩的药草味,并不难闻,这些看不见的东西都悄无声息地蔓延到他的呼吸里。

 

这一系列的动作让吴邪觉得有些反应不过来,脑子就像一把卡壳的老猎枪,自己身体机能不够好,呼吸又有些急促,便轻轻地不受控地喘了起来。

 

他感觉到张起灵按在他肩膀上的手指蓦地收紧,捏得他肩胛骨有点疼。从下方背光的角度更难看清他的表情了,就像那些隐秘的不可言说的东西,都假装沉静而心照不宣地收拢爪牙将自己深藏进阴影里。

 

而现在能看清的,只有他没被挡住的下半张脸,牙白的尖下颚,棱角转折并不柔软,嘴唇抿着,想来必定是依旧没什么表情的,可抿着抿着,两边的唇角却兀自慢慢地浮了上去,幅度并不大,也并不嫣然,就连笑容都是凉丝丝的。

 

都是幻觉吧?他简直怀疑自己就是那神游太虚的贾宝玉,在幻境里饮罢一杯又一杯的千红一窟、万艳同悲,酒意酩酊间遇见了袅娜仙子,醉得醒不过来。

 

吴邪错愕地眨了眨眼,却不知怎么的这一道几不可查的弧度让张起灵整个人看上去柔和了许多许多,就在这时他幽幽地道:

 

“我说的是你。”

 

吴邪敢肯定此刻自己一定涨红了老脸,于是不再看他,垂下睫毛开始朝地面乱瞄一通。

 

“你……逗、逗我好玩吗?”

 

“我没有逗你,吴少爷。”

 

完了,这家伙说这几个字的时候,声音里分明带着鼻音,说的时候恐怕是含着笑意的。

 

只觉得面颊腾地一下烧了起来,竟产生了被调戏的错觉,窘得耳根发烫。他破天荒地使出了从未有过的蛮力,一个猛推竟真的从张起灵的手下挣脱了出来,接着一个屁股墩就朝后坐倒在地上了,双手撑在背后快速朝后退了几步,然后一咕噜爬起来,拍了拍屁股。

 

他一眼也没敢看还在原地站着的人,慌慌张张地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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